1983年,北京一名18岁少年,因抢了路人1顶帽子被判流氓罪,并处以死缓,他积极参与劳改,但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这名少年就是牛玉强,他生于1965年的北京,从小就是胡同里的"孩子王",被家人宠得无法无天,成天和一群玩伴寻衅滋事,是派出所的"常客",1983年5月的一天,牛玉强和同伙在街上闲逛,看到一名路人戴着一顶不错的帽子,便随口向同伴吹嘘,上前强行索要。
路人害怕逃跑,被牛玉强等人追上按在地上殴打,帽子被抢走,这起看似不大的事件,却撞上了新中国历史上力度最大的一次严打。
当时改革开放初期社会治安混乱,恶性案件频发,全国启动为期三年的严打,核心就是从重从快惩处犯罪,当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决定,将流氓罪量刑上限提至死刑,流氓集团首要分子、携带凶器作案等情形,都可判死刑,牛玉强所在团伙被认定为"流氓组织",他作为骨干成员,尽管只是抢帽、打人未致重伤,仍被北京中院以流氓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这个判决在今天看来不可思议,但在当时的严打背景下并不罕见,1979年刑法中的流氓罪,本就是个边界模糊的口袋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乃至其他流氓活动都能往里装,司法自由裁量权极大,牛玉强的行为放在今天,顶多是寻衅滋事的治安案件或轻罪,可在1983年却成了要掉脑袋的重罪。
1984年底,牛玉强被送往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从繁华北京到荒凉戈壁,巨大落差让他一度绝望,直到梦见父母为自己痛哭,才决心积极改造,他拼命干活、遵守纪律,1986年死缓改判无期,1990年再减为18年有期徒刑,可长期重体力劳动拖垮了他的身体,患上严重的空洞型肺结核,同年10月获准保外就医,回到北京治疗。
回到北京后,牛玉强一边治病,一边每月按时到派出所汇报思想,从未擅自离开,始终等着监狱通知返监,1991年监狱为他续了一年保外就医,可期限届满后,新疆监狱既没派人考察病情,也没通知他回监,当地警方也未跟进协查,就这样,在监管部门的衔接疏漏中,牛玉强在北京一待就是十几年。
这十几年里,牛玉强身体好转,结识了河北姑娘朱宝侠,如实坦白前科后,两人1997年结婚生子,日子安稳平淡,到了1997年7月1日,新刑法正式实施,沿用18年的流氓罪被彻底废除,拆解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6个具体罪名,彻底告别口袋罪时代,但牛玉强夫妇对此毫不知情,依旧以为自己在服剩余刑期。
平静在2004年被彻底打破,两名新疆警察突然上门,告知他保外就医逾期未归,已被网上通缉,是逃犯,原来1992年续保期满后,监狱多次要求北京警方协捕,但两地沟通不畅,导致他一直未收到返监通知,稀里糊涂成了在逃人员。
更让牛玉强崩溃的是,监狱认定他1992年后未归监属于脱逃,这段时间不计入刑期,原本2008年的释放日期,被顺延至2020年。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争议四起,有人认为牛玉强罪有应得,严打就是要震慑犯罪,逃避服刑就该承担后果,有人觉得他太冤,流氓罪已废除,他又无新违法,不该为废除的罪名继续坐牢;法律界也争论不休,焦点集中在两点:一是监管失职导致的漏管,责任该由谁承担?二是罪名废除后,已决犯该如何适用法律?
从法律层面看,监狱的决定有依据,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1997年前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保外就医脱逃期间不计刑期,是当时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但争议核心在于,牛玉强并非主动脱逃,而是监狱和警方未履行通知、协查义务,他一直遵纪守法、按时汇报,主观上无逃避刑罚的故意。
有法律专家指出,收监是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未通知返监导致的漏管,不应由罪犯完全买单。
重回监狱后,牛玉强没有自暴自弃,依旧积极改造,2006至2009年三次减刑,共减三年六个月,2020年2月21日55岁的牛玉强终于刑满释放,成为中国最后一个流氓犯,走出监狱时父母早已离世,孩子已长大成人,牛玉强错过了父母的晚年、孩子的成长,37年光阴,全被一顶帽子和一个时代的法律烙印耗尽。
牛玉强的悲剧,并不是单一事件的结果,而是时代、法律、监管多重因素的叠加,1983年严打,是特殊时期稳定社会的必要举措,但也因量刑过重、罪名模糊,留下不少司法争议;流氓罪的废除,是中国法治迈向"罪刑法定"、精细立法的关键进步;而保外就医的监管疏漏,则暴露了早期跨区域执法衔接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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