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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广东佛山,37岁女子开车刚出地库,突然蹿出来三个男子,一个举着铁具

2008年7月广东佛山,37岁女子开车刚出地库,突然蹿出来三个男子,一个举着铁具砸烂了她的车窗后死死的拽着她的头发,另一人抢走她放在副驾的手提袋,里面有8万块钱现金和一些收款单据,然后骑着摩托扬长而去,女子又急又怕,钱丢了不说,收据没了生意都得黄,情急之下,她开着车去追,万万没想到,过程中不慎撞倒了男子的摩托车,一名男子死亡,两名受伤,女子赶紧报警,法院的判决让众人点赞。
 
2008年7月13日凌晨5点多,广东佛山顺德37岁的龙女士像往常一样开车准备出门,车子刚驶出小区地库,路边突然冲出来三名陌生男子,显然是提前埋伏在此。
 
其中一人手持铁制钻头,猛地砸向驾驶室的车窗,玻璃瞬间碎裂,男子伸手死死拽住龙女士的头发,力道大得让她动弹不得,另一人趁机绕到副驾,一把抢走放在座位上的手提袋。
 
袋里装着8万多元现金,还有不少生意上的收款单据,这些钱是她准备用来进货的周转资金,单据更是关系着后续的生意结算,得手后三人迅速跳上一旁接应的摩托车,加大油门往小区外逃窜。
 
龙女士又急又怕,头皮被拽得生疼,看着劫匪远去的背影,脑子里一片混乱,8万块钱是她辛苦攒下的血汗钱,一旦没了不仅进货成了问题,那些关键的收款单据丢失,后续账目无法核对,生意很可能直接黄掉。
 
情急之下她顾不上害怕,立刻发动车子追了上去,只想把自己的钱和单据抢回来,当时天色还没完全亮,路上行人稀少,劫匪的摩托车一直在她的视线范围内,整个追击过程没有中断。
 
龙女士驾车紧紧跟在后面,行驶到小区二期北面的绿化带附近时,为了逼停摩托车,她下意识地打了方向盘,车子不慎直接撞上了劫匪的摩托车,巨大的冲击力下,摩托车瞬间翻倒。
 
车上三人被狠狠甩了出去,其中一名男子当场死亡,另外两人受伤后挣扎着爬起来继续逃跑,很快就被闻讯赶来的警方抓获,案发后龙女士第一时间报警,主动配合警方调查,如实交代了整个事情的经过。
 
警方很快追回了被抢走的8万多元现金和全部单据,财物没有任何损失,但案件的关键争议点落在了龙女士的行为定性上,有人认为她是正当防卫,也有人觉得她撞死人属于防卫过当,甚至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的审理结果牵动着不少人的心,一审顺德区法院审理后认定,龙女士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法院认为劫匪虽已抢到财物并逃离,但始终在龙女士的视野范围内,整个抢劫行为属于连续的不法侵害状态,并未终止。
 
龙女士驾车追击是为了夺回自身财物,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并非事后报复,而且劫匪持械砸窗、暴力拖拽头发,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抢劫犯罪,对这类严重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两名幸存的劫匪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09年3月25日,佛山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劫匪上诉,维持原判,终审法院再次明确,龙女士在紧急状态下为制止不法侵害、挽回财产损失而采取的追击撞击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全部要件,防卫时机合理,手段未明显过当,且未伤及无辜,依法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同时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两名幸存劫匪有期徒刑12年、11年,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判决结果公布后,引发了广泛关注,不少民众纷纷点赞,直呼判决彰显了正义。
 
这起案件清晰地界定了正当防卫的适用边界,传递出“法不向不法让步”的司法理念,既保护了公民面对严重暴力犯罪时的自卫权利,也对暴力抢劫犯罪形成了有力震慑。
 
龙女士从遭遇抢劫的受害者,到险些背负法律责任,再到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整个过程不仅让她挽回了财物,更让公众看到了法律对正义的坚定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