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男子从药店买了一盒“伟哥”,吃完却发现没有任何反应,他觉得药是假的,为了报复药店老板,之后,他一口气买了50盒,然后以假药为由索赔71400元!法院判了!
2026年开年没多久,湖北某地的法院执行名单上出现了一笔让人咂舌的数字——78540元。
这钱不是谁欠的某个货款,也不是什么建筑工程的尾款。
是一位普通中年男人,用一盒失灵的药,换来的一笔昂贵赔偿。
黄叔是个老病号,吃“伟哥”(西地那非类药物)已经好几年了。那玩意儿什么口感、什么反应,他闭着眼都能说个头头是道。
今年一月,他途经家附近的一家比较近的连锁药店,便顺手进去买了一盒。140块,不便宜。
当晚按说明服下后,身体却毫无反应,就像往深海里投了一颗石子,连一丝波澜都未曾泛起,仿佛那药从未被服下一般,没有任何感觉,也不见半点效果。
不对劲。他翻出药盒仔细端详,印刷是模糊得,像是盗版的,连防伪标志的颜色都跟记忆里的不一样。
他登上了国家药监局官网,想要查一查是不是假药,于是输入包装上批号查询。
这下彻底死心了:买的确实是假药。
换做别人,可能认栽走人,或者去店里吵一架要个退款了事。
黄叔没有。他盘算了一番,决定给这家黑心店上一课。
第二天他又去了那家连锁药店,假装对“头天的药”挺满意,说自己要长期吃,让药店店员把库存全掏出来。
50盒,整整齐齐。
7140元,手机扫码付的。
整个过程他的手机镜头一刻没停,录音录像、小票、转账记录,一样不落。他甚至还特意拍了拍药店的招牌、货架的陈列。
证据链,锁得死死的。
拿到药之后,黄叔直接找上了药店的老板。他把前后买的所有药往桌上一摊,提出“退一赔十”的诉求。
退款7140元,赔偿71400元,合计78540元。
老板当场傻眼。回过神后直接翻脸,说黄叔是故意设套的“职业打假人”,正常人谁会一口气买50盒伟哥?这不是敲诈是什么?
黄叔不慌不忙,把药监局的查询记录、服用无效的说明、录像和票据,一样样摆在桌上。
老板嘴硬归嘴硬,只肯退货,赔偿免谈。
谈崩了,那就法院见。
法院受理后,第一时间委托专业机构对这51盒药进行鉴定。
结果不出意料:没有国药准字,没有有效成分,反而检出国家管制的违禁添加物。
这哪是药?简直是谋财害命。
庭审现场,药店方始终咬定黄叔是明知所购为假药仍刻意购买,坚称其并非真正的消费者,而是出于牟利目的,以此进行抗辩。
法院的回应很硬气:
药品和食品不一样,这玩意儿吃下去要命。法律在这一块的态度就是“零容忍”。即便购买时明知商品为假冒,消费者依然依法享有索赔权利,这一合法权益不会因知情而消失。只要商家存在售假行为,就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消费者可依据相关规定主张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目的就是让售假者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
至于买50盒数量大?法院认为,黄叔是长期用药的病患,复购是为了固定证据打击违法行为,不能认定为恶意索赔。
判决很快下来:
药店需退还购药款7140元,并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款71400元,上述款项应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78540元,一分不少。
法院判决生效后,老板依旧迟迟不肯履行,故意拖延拒不执行。黄叔没惯着他,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就在此时,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迅速介入,开展相关工作。
药店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责任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从一盒失灵的药开始,到倾家荡产、绳之以法结束。
这案子后来在网上炸开了锅。有人夸黄叔是“维权英雄”,有人说他就是为了钱。
但说实话,这重要吗?
假药这东西,坑的不是一个人两个人。那些黑心商家敢伸手,就该做好被连根拔起的准备。
法律给消费者的这把保护伞,从来不是白撑的。
参考信息:网易新闻.(2026-04-01).怒了!湖北男子买伟哥无效,反手扫50盒索赔7万多,药店哭着赔钱还被吊销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