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8万,一张罚单。
张艺谋当年交钱的时候,手抖没抖我不知道,但整个计生系统为了算出这个数,可是把他在北京、广西、无锡的账本翻了个底朝天。
从2760块年收入,到251万,三个孩子对应三个年份,算得明明白白。
那时候,超生是“社会负担”,得用真金白银来“补偿社会”。
可你猜怎么着?
不到十年,风向彻底变了。
当年要罚到你倾家荡产的“错误”,成了今天国家鼓励你多生的“贡献”。
当年那套严丝合缝的征收逻辑,连法律条文都被直接删掉了。
你说这讽刺不讽刺?
同样一个张艺谋,同样那几个孩子,放在不同的时间轴上,就从“反面典型”变成了“提前完成任务”。
所以啊,别太把今天的规则当永恒真理。
时代翻起脸来,比翻书还快。
你今天拼命遵守的“天条”,搞不好就是明天博物馆里的“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