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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男子带女友外出旅游的2天时间里,由于男子没有把持住,与女友多次发生关系。

河南,一男子带女友外出旅游的2天时间里,由于男子没有把持住,与女友多次发生关系。为了避免怀孕,男子便从药店购买紧急避孕药。没成想2个月后,女友竟发现自己怀孕了。男子认为药店所售为假药,一怒之下将药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0000元,法院最终如何判的?

河南郑州,一名男子带着女友外出旅游,短短两天时间,两人没控制住自己,发生了多次性关系。

事后男子心里犯嘀咕,怕女友意外怀孕,赶紧就近找了家药店,买了紧急避孕药让女友服用,本以为这样就能高枕无忧,没承想两个月后,女友查出怀孕,这一下彻底打乱了两人的计划。

男子得知消息后,第一反应就是药店卖的是假药,不然吃了药怎么还会怀孕。

他越想越气,觉得自己花了钱,不仅没起到避孕效果,还让女友遭罪,干脆一怒之下,把这家药店告上了法庭,张口就要求药店赔偿50000元,涵盖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所有费用。

这个案子闹到法院后,很快就引起了周边人的议论,有人觉得男子有理,药店卖假药就该赔;也有人觉得,说不定是男子或女友没按要求吃药,不能全怪药店。

到底是谁的责任,法院经过详细调查,一步步理清了来龙去脉。

首先法院先查了这家药店的资质,发现这家药店早在2005年就取得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零售条件,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也配备了相关的药学技术人员,并不是无资质的黑药店。

而且男子购买的那款紧急避孕药,是药店从正规医药公司采购的,进货记录完整,能清晰查到药品的来源,不存在私下购进不明药品的情况。

接着,法院又对男子购买的紧急避孕药进行了专业检测,请了专业的药品检验机构对该药品进行鉴定,结果显示,这款药的成分、含量都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是合格产品,根本不是男子所说的假药。

很多人不知道,假药的认定是有明确标准的,要么是药品成分和国家标准不符,要么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要么是药品变质、适应症超出规定范围,而这款药完全不符合这些情况。

随后,法院又核实了男子和女友的用药情况。

男子说,当时买完药后,就让女友按说明书吃了,但法院调查后发现,男子和女友在两天内发生了多次性关系,而他们服用的那款紧急避孕药,本身就只针对单次无保护性行为有效,多次性行为会严重影响药物效果,这也是导致避孕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除此之外,紧急避孕药本身就不是100%能避孕成功的,它的成功率大概在75%-98%之间,失败率会随着服用时间的推迟而增加,超过48小时服用,失败率会飙升到15%左右。

而且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不同,体重、代谢情况都会影响药效,就算是合格的紧急避孕药,也有可能出现避孕失败的情况,这是药物本身的局限性,不是药店的问题。

庭审中,男子坚持认为,药店在卖药时,没有告诉他这款药只针对单次性行为有效,也没提醒他可能存在的失败率,才导致了后续的结果。

但药店辩称,药品的说明书上已经明确写明了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店员在卖药时也简单提醒了服用时间,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避孕失败是男子自身使用不当造成的,和药店无关。

法院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专业检测结果、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做出了判决:驳回男子的全部诉讼请求,男子要求药店赔偿50000元的诉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法院给出的理由很明确,男子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和女友是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服用的药物,也无法证明服用药物后没有再发生性关系,更无法证明药店销售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

相反,药店能提供完整的进货记录、药品检验合格证明,也能证明自己具备合法的药品经营资质,已经尽到了应尽的义务。

其实这个案子也给大家提了个醒,紧急避孕药只能作为避孕失败后的补救措施,不能当成常规避孕方法,更不能以为吃了药就一定不会怀孕。

而且服用时一定要仔细看说明书,严格按照要求服用,同时要清楚它的失败率和局限性。

另外,大家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不要像这名男子一样,一上来就认定是药店的问题、是药品的问题,更不要盲目起诉索赔。

先核实药品的质量、自己的用药情况,再通过合法途径维权,这样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如果仅凭自己的猜测就起诉,最终只会像这名男子一样,诉求被驳回,还白白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说到底,这个案子的核心就是,避孕失败不是因为药店卖假药,而是紧急避孕药本身有失败率,再加上男子和女友使用不当,所以法院才会驳回男子的索赔诉求。

这也告诉我们,任何药物都有其局限性,服用时一定要遵医嘱、按说明,不要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