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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男子带女友回老家过年,物业称他家中漏水需上门处理,男子将房门密码告知对

浙江杭州,男子带女友回老家过年,物业称他家中漏水需上门处理,男子将房门密码告知对方。不料,女友查看家中监控,竟拍到物业人员擅自拿起她的贴身内衣反复翻看,女友当场崩溃。两人找物业讨要说法,物业却辩称:只是检查衣服有没有受潮。男子无法接受,网友怒评:这理由谁能信?

邵先生本来高高兴兴带着女友回老家,心里想的就是过个踏实年,可物业一个电话,直接把这份安心全打碎了。

物业说他家返水了,得马上上门处理。

邵先生人在外地,回不去,也不想耽误事情连累邻居,出于最基本的信任,他想都没想,就把家门密码告诉了物业。

他以为,工作人员就是去修个漏水,干完就走,安安全全、规规矩矩。

他怎么也想不到,接下来会遇上这么让人窝火又恶心的事。这种委屈,但凡换个人,都忍不下去。

那段时间,邵先生和女友还在老家,根本没回杭州。

女友心里一直不踏实,总惦记着家里漏水到底严不严重,就想着打开监控看一看情况,心里好有个底。

她没有任何怀疑,也没有一点防备,可就是这一看,直接让她整个人都崩了。

监控里的画面,看得人头皮发麻,又气又恶心。

上门的物业工作人员,明明是去卫生间修漏水的,竟然伸手去客厅沙发拿她的贴身内衣,还在那里翻看。

这和工作没有半毛钱关系,这就是完完全全的冒犯,是踩碎别人隐私的缺德行为。

女友当场就受不了了,又怕又气,浑身都不舒服。

邵先生一看女友情绪崩溃,再看到监控,心里那股火直接冲到头顶。

两人再也待不下去,急匆匆收拾东西,立刻赶回杭州。家本该是最安全的地方,可这一刻,只剩下被冒犯的阴影,挥之不去。

回到家,邵先生第一时间去找物业要说法。他要的不多,就是一个实话,一个态度,一个道歉。

可物业做的事情,更让人心寒。一开始,他们死活不承认,一副无辜的样子,想把事情糊弄过去。

直到邵先生把监控甩在他们面前,铁证如山,赖不掉了,物业才随便找了个荒唐的借口,说只是看看衣服潮没潮。

这种话,骗谁呢?这不仅不认错,还在往人伤口上撒盐。

实在没办法,邵先生只能找记者来帮忙。他不是想闹事,他就是想讨个公道。

记者介入之后,物业终于松口,给出了一个处理结果,罚那个员工500块钱,给邵先生免一年1700块的物业费。

听起来好像处理了,可邵先生一点都不满意。

他心里清楚,自己要的从来不是这点钱。女友受到的伤害、心里的阴影、被践踏的隐私、被丢掉的尊严,根本不是用钱就能抹平的。

物业这么做,不过是想快点把事情压下去,根本没有真心道歉,也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错得多离谱。

这件事想起来就让人憋屈,你把家交给物业,是信任。物业拿着你的密码进门,是责任。

可最后,信任被踩在脚下,隐私被随意侵犯,出了事还要被敷衍、被搪塞、被拿钱打发。这种委屈,换谁都难以接受。

邵先生要的从来不是赔偿,而是尊重。可惜,从头到尾,他都没有得到。

他女友因为这件事情绪彻底不对劲,变得敏感又脆弱,晚上经常做噩梦,甚至不敢一个人待在家里。

邵先生称,他会继续维权,不为别的,就为了给女友讨一个公道,让她能睡个安稳觉。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邵先生仅同意物业上门处理漏水,并未授权触碰或翻看贴身内衣。

涉事员工进入住宅后,超出授权范围翻看私密物品,属于典型的刺探、侵扰私密空间与私密物品。

物业所谓“看衣服潮没潮”的理由不成立。漏水检修无需触碰贴身内衣,该行为与职务行为无任何合理关联,不能作为免责或减轻责任的依据。

如果邵先生不满意,完全可以不接受。他可以拿着监控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正式道歉并赔偿损失。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