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70多岁老两口,开着三无“老头乐”在马路上横冲直撞闯红灯,跟一女子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老两口多处骨折,一纸诉状把女子告上法庭索赔70万,法院认为女子在绿灯通行时没减速,需要承担责任,赔付36万。女子崩溃了:闯红灯有理了?
一天,李女士像往常一样,开着车正常行驶在马路上。她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看着绿灯亮起,便稳稳地踩下油门,继续前行。
可谁能想到,危险正悄然逼近。沈大妈和黄大爷这对70多岁的老两口,开着一辆毫无安全保障的三无“老头乐”,在马路上横冲直撞,完全无视交通信号灯,径直朝着李女士的车冲了过来。
“砰”的一声巨响,两车狠狠地撞在了一起。巨大的冲击力让李女士的车猛地一震,她惊恐地瞪大了眼睛,脚踩刹车,双手死死地握住方向盘。
而沈大妈和黄大爷的老头乐瞬间变了形,两人也被狠狠地挤在车里,痛苦地呻吟起来。
很快,救护车和交警都赶到了现场。沈大妈和黄大爷被抬上救护车时,嘴里还不停地骂骂咧咧,指责李女士开车不长眼。
他们似乎完全忘记了自己闯红灯的恶劣行为,仿佛自己才是受害者。在医院里,老两口更是撒泼打滚,声称自己浑身疼痛难忍,要求李女士赔偿巨额损失。
李女士看着眼前这一幕,又气又委屈。她明明按照交通规则正常行驶,却遭遇了这样的无妄之灾。
她反复跟交警解释:“我是绿灯通行,他们闯红灯啊!”可交警却告诉她,虽然对方闯红灯有错,但她在绿灯通行时没有减速观察,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之后,沈大妈和黄大爷一纸诉状将李女士、她所在的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70万。
法庭上,老两口依旧不依不饶,坚称是李女士的过错导致他们受伤,要求高额赔偿。
李女士满心无奈和不服气,她觉得自己太冤了。她遵守规则开车,却要为别人的违法行为买单。
最终,法院按照责任划分比例核算,判决保险公司赔付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共35万元,李女士所属公司赔偿沈大妈黄大爷律师费各3000元,被告方合计赔付36万元。
这个结果让李女士崩溃了,她忍不住质问:“闯红灯有理了?”她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对方的错,自己却要承担这么大的责任?
这场事故,不仅让她在经济上遭受了损失,更在心理上留下了深深的创伤。
有人说,按交通法论事,无牌无路权、闯红灯出事故的车及其车主,就该是全责,正常行驶的车及车主就不应该赔偿。此事的判决与交通法不符。
闯红灯应该全责至少80的主责,不是这样的和稀泥。我经常遇到过马路的老头老太太,老远就开始鸣笛都不为所动明明走路动作很正常,就是慢悠悠走他的,也不管机动车会不会撞到他,无语得很。
而沈大妈和黄大爷,或许还在为自己的“胜利”沾沾自喜,却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给别人带来了多大的伤害。
这事儿判得确实让人堵得慌。按常理说,闯红灯撞车的才是全责,凭啥守规矩的人还要出钱?
但仔细想想,法律和情理有时候确实会有点偏差。不过法院判李女士担责也不是毫无依据,毕竟开车过路口的时候,即便绿灯亮着,也得减速观察,留足反应时间。
可这老两口也太离谱了,闯了祸还恶人先告状,好像全世界都得惯着他们。
而且那“老头乐”本身就是三无产品,完全不应该上路,出事了反倒是受害者倒打一耙,这也太欺负老实人了。
说到底,还是得管好老头乐上路的问题,不然这种好人被冤的事儿还得发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沈大妈夫妇驾驶三无“老头乐”闯红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事故发生存在主要过错。
同时该法第44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减速慢行。
李女士绿灯通行时未减速观察,没尽到安全驾驶义务,存在次要过错,因此法院判决双方按责任划分承担损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付35万元,李女士所属公司赔偿律师费6000元。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