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了他一命,回头被他告上法庭,索赔10万。
这事儿离谱到我必须得说道说道。
河南一个村主任,碰上村里有人伐树被砸了,颅内出血,十万火急。送到医院,医生说,赶紧手术,再拖人就没了。
家属呢?电话打不通。
一群工友,大字不识几个,看着手术同意书上那些字,个个都像看天书,谁敢签?
这时候,村主任赶到了。
一边是医生催命符一样的警告,一边是躺在床上生死一线的老乡。
换你,你怎么办?
主任没想那么多,救人要紧,大笔一挥,签了。
结果,人是救回来了,但因为医院的医疗过错,落了个偏瘫。
医院理亏,赔了十几万。
这事儿本该到此为止了,对吧?
魔幻的来了。
三年后,那个被救回来的大哥,一纸诉状把村主任给告了。
理由是:你当初凭啥替我签字?就是因为你签了字,我才做了这个有差错的手术,导致我偏瘫!
所以,你得赔我10万。
你品品这个逻辑。
我真是一口老血。要不是主任签字,你连偏瘫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就去另一个世界报到了好吗?
还好法院拎得清,官司打了四年,两轮审判,最后判村主任没责任。
因为救人是善意,偏瘫是医院的锅,医院也赔钱了。
村主任赢了官司,但你觉得他赢了吗?
为了一个善举,背着被告的身份,煎熬了整整四年。
他心里得有多凉?
这事儿以后,村里再有类似的情况,谁还敢第一个冲上去?
大家茶余饭后聊起来,估计都得叹口气:”唉,好人难做啊。“
说白了,这根本不是一个谁对谁错的江湖恩怨故事。
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一个天大的 bug。
当制度没给善意一个“免责金牌”,那每一次出手相救,都是一场赌博。
赌赢了,是本分。
赌输了,可能就是下一个耗时四年的官司。
这道题,光靠人心善,解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