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与前经纪人的合约纠纷案,
近日在香港法院再次开庭,
这场长达十多年的官司细节曝光,
引来不少关注。
当天,张柏芝一身黑色装扮低调出庭,状态谨慎。
原告余毓兴方主张,张柏芝曾在2011年签署合约并收取四千余万港元预支片酬,但未完成约定的电影拍摄,因此提起诉讼索赔。
张柏芝方则否认合约签名真实性,并指出对方公司早已清盘,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此外,余毓兴本人曾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名下公司也有不良记录,双方均对彼此的信誉提出质疑。
案件焦点落在关键证据的司法鉴定上,目前仍在审理阶段。
无论结果如何,这一事件都再次提醒我们,
合作关系必须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严守契约精神才是长远发展的根本。
这样的案例对行业规范也有积极的警示意义,值得各方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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