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吉林碰瓷事件”,现在是,吉林方面有监控,重庆方面有证人证词,证明是狗爬犁撞倒。吉林方面有视频,但却是在40米的位置拍摄,因而重庆方说视频模糊,“碰瓷”不属实!
因此,这件事就变得不清不楚了。
我们从逻辑上来分析吧!
吉林方有视频的证明,不是自己的狗爬犁碰倒的,但当事人彭某夫妇却表示,“画面模糊不清”。
而重庆这边还称,找到了当时乘坐狗爬犁的乘客,该乘客也表示,是狗爬犁的钢管碰倒了彭女士。
如果说证据的话,重庆方面有证人有证言,而吉林方面则有视频!
这件事成了罗生门。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该信谁了,相信后续还会有一些其他的证据吧。
不过,这件事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点在于,如果如通报中所说,治疗费用三万多、都快四万了,如果真是狗爬犁撞倒的话,不会将人拉黑吧?按正常逻辑,如果是被人家撞倒的,肯定后续还得商谈赔偿问题呀?
所以说,这点确实让人觉得怀疑吧?
而站在狗爬犁主人这边说,如果是自己将人撞倒,赔钱是应该的,如果商谈后续的费用也得承担,对方将自己拉黑了,实际上则更高兴吧?而当时是,给对方提供了视频,也通过警方协调了,确实不是自己撞倒的,还要让对方退还垫付的钱,后续就出现了将自己拉黑的事。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分析,不一定对,所以这件事,到底是钢管碰倒,还是“碰瓷”儿,我们需要继续等待后续的一些调查。
对了,这件事我们还得关注另一个点,从通报中看进医院之后,花费了37000多,还做了手术。我好奇做的是什么手术?如果是自己在路边滑倒,会摔得那么严重吗?
我个人觉得是不是被撞倒,最清楚的就是彭女士了。毕竟是自己摔倒的,还是狗爬里撞倒的那种感觉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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