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压骑行男孩涉案司机律师发声##律师说法#
从目前的信息来看,死亡的骑行孩子未满十二岁,并且是逆行骑行。但是,涉案司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检察院批捕,我觉得值得商榷。
今年8月河北11岁骑行男孩被碾压致死案,涉案司机家属已委托其作为司机的辩护律师。那么,交通意外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大相径庭,也可以说是天壤之别。一个不存在犯罪,一个却是犯罪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如果未成年人年龄小于12周岁,则不可以骑自行车上路。
如果男孩年龄未满12周岁,骑行车队的组织者并不知情,则组织者属于未尽到合理审查的义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如果骑行车队明知孩子未满12周岁,还允许参与骑行而导致事故发生,骑行车队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受害人的损失等。
涉事司机的责任主要取决于其行为是否符合交通法规。该事件中小车司机、小孩及监护人、工程业主方和施工方可能都需承担相应责任。
从法律层面看,“疑罪从无”的原则一定要遵守,也就是证据才能证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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