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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利润筛选迈向创新识别|投资创业板需要新眼光

2026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深交所也同步修订制定首批四项配

2026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深交所也同步修订制定首批四项配套业务规则,深化创业板改革正式落地。这是继2020年注册制改革之后,创业板迎来的又一次重大制度升级。

站在“十五五”开局之年的关键时点,创业板改革究竟改什么?创业板发展到了哪一步?投资机会又在哪里?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思考。

改革深意:从“利润筛选”迈向“创新识别”

本次改革提出了涵盖八方面、十七项具体措施的系统方案,其核心逻辑清晰可辨——推动创业板从传统的“利润筛选”迈向“创新识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上市标准的包容性突破是最大亮点。改革增设了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为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优质创新创业企业开辟了新通道。与科创板的“从0到1”硬科技突破形成差异化定位,创业板更侧重“从1到10”的技术转化和产业扩张。中泰证券研报指出,监管对企业质量的判断正由传统盈利指标,进一步转向对成长性、创新性和产业化能力的综合识别。

第二,全生命周期的资本工具链加速形成。除拓宽IPO入口外,改革同步完善了再融资、并购重组及交易机制,建立了IPO预先审阅机制,同时推动创业板落地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这意味着创业板正从单一融资平台向覆盖企业成长全周期的综合性资本市场平台演进。

第三,投资端改革撬动长期资金入市。在投资端,《意见》明确引入做市商制度、优化ETF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特别是允许基金投顾配置创业板ETF,此举被业内视为监管层推动投顾可投范围向场内标准化工具延伸的关键落子,有助于引导更多中长期资金流向成长型创新企业,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关键历程:从“改革试验田”到“新质生产力示范田”

从2009年首批28家公司登陆创业板,到如今近1400家创新企业聚集在这里,十六年来,创业板已经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平台。

截至2026年4月28日,创业板上市公司达1389家,总市值突破20万亿元。2020年注册制改革以来,创业板注册制下新上市企业数量达599家,募集资金总额5716亿元。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占比约九成,近七成公司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目前,创业板已形成新一代新能源、信息技术、高端设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基础化工等五大万亿元级市值优势产业链集群。具体来看,截至2026年4月28日,前五大市值行业分别是电力设备、电子、通信、机械、计算机、医药、基础化工,市值分别达3.36万亿元、3.26万亿元、2.29万亿元、2.16万亿元、2.06万亿元、1.61万亿元、1.42万亿元。与此同时,截至2025年11月21日,上市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公司共1117家,其中420家在创业板上市,占比达37.60%,居四大板块之首,创业板已成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成长的“大本营”。

投资价值:三重支撑下的确定性机遇

当改革红利与产业景气叠加,创业板的投资逻辑正被重新定价。当前,创业板指数的投资价值可从估值、业绩和政策三个维度加以审视。

估值方面,回归历史中位附近,安全边际凸显。尽管2025年创业板指全年上涨49.57%,但经历前期震荡消化后,截至2026年4月28日,创业板指市盈率约45倍,仅处于10年来近50%分位数水平,接近中位数,对比市盈率分位数超过95%的上证指数和深证成指而言性价比较高。

业绩方面,高景气加速兑现,基本面支撑坚实。据兴业证券统计,创业板2025年净利润累计同比增速达44.13%,较三季度25.81%大幅提升。截至2026年4月15日,37家创业板公司公布了一季度业绩预告。按业绩预告类型进行统计,预增公司有28家,预盈公司有3家,合计报喜公司比例为83.78%;业绩预喜公司中,以预计净利润增幅中值统计,共有19家公司净利润增幅超100%;净利润增幅在50%—100%之间的有5家。

预期方面,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市场共识正在形成。综合多家机构观点,创业板当前的投资主线集中在两大高景气方向:第一,在能源安全战略推动下,新能源产业正迎来全球能源结构转型的大机遇,光伏、储能、充电桩等细分领域需求十分旺盛;第二,AI算力需求爆发式增长,带动整个算力产业链快速发展,其中光模块、半导体等方向的业绩兑现能力越来越强。

多维布局:鹏华基金打造创业板ETF全谱系工具

面对创业板多层次的投资机会,鹏华基金凭借完善的产品矩阵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布局工具。

在产品布局上,鹏华基金旗下已成立三只创业板ETF,分别是专注创业板龙头标杆的创业板50ETF鹏华(159681)、聚焦新能源细分赛道的创业板新能源ETF鹏华(159261),以及覆盖范围更广的创业板综指ETF鹏华(159289),同时正在发行打通科创板与创业板核心资产的科创创业50ETF鹏华(159012)。产品线覆盖宽基、细分赛道,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板投资工具箱。

其中,创业板50ETF鹏华(159681)作为家族核心产品,成立于2022年,是市场上较早布局创业板50赛道的ETF产品之一。该基金跟踪的创业板50指数由创业板市场中成交额较大、流动性较好的50只龙头股组成,深度锚定高技术制造、AI算力、新能源等产业升级核心赛道,成分股高度聚焦各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其前五大成分股合计权重55.03%,前十大成分股合计权重68.93%,高集中度使得基金走势与产业龙头的业绩表现高度绑定,是投资者一键布局创业板龙头的便捷工具。

而刚成立的科创创业50ETF鹏华(159012),其跟踪的科创创业50指数是从科创板、创业板中精选50只市值较大、流动性优异的新兴产业龙头公司证券,前三大行业分别为电子(38.2%)、通信(27.3%)、电力设备(22.0%)。这一配置同时囊括了两大创新板块的核心资产,是A股科技成长“核心资产组合”的典型代表。

在创业板改革红利持续释放、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的当下,无论是看好龙头企业的强者恒强,还是押注新能源、AI算力等高景气赛道的持续爆发,抑或希望全面捕捉科创与创业两大板块的成长机遇,鹏华基金的创业板ETF家族都能提供对应的解决方案。投资者不妨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与投资视野,选择最契合的那一把“工具”,在创业板的创新浪潮中走得更远。

参考文献:

1.《创业板改革再深化:资本市场如何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创业板改革内容解读》,中泰证券,徐驰、张文宇,2026年4月12日。

2.《创业板开市十六载:改革引领新程 创新驱动成长》,证券日报,田鹏、毛艺融,2025年10月30日。

3.《更全面的创业板投资标尺——创业板综合指数投资价值分析》,国信证券,张欣慰、胡志超,2025年11月24日。

完整的风险揭示书如下

文中涉及产品的风险等级为R4中高风险,适合C4及以上的投资者。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仅代表投研人员个人观点,不构成实际投资建议,不代表组合持仓。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做出如下风险揭示: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的风险也越大。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三、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四、特殊类型产品风险揭示:1.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产品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2.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货币市场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您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货币市场基金的特定风险。3.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基金中基金,产品主要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与标的基金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如果产品采用绝对收益策略且采用绝对收益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基金投资力争实现的收益目标,并不代表基金一定实现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4.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管理人中管理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基金资产划分为两个及以上资产单元,委托两个及以上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担任投资顾问,为特定资产单元提供投资建议,则投资该产品需承担委托投资顾问方式带来的特定风险,例如投资顾问不按照约定提供投资建议的风险,投资顾问不再符合聘请条件需要变更的风险等。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5.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指数型基金,产品被动跟踪标的指数,则需承担指数化投资的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等。如果您购买的指数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基金可实施指数增强投资策略,即在被动跟踪指数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以期获得超越指数的投资回报,但指数增强策略的实施结果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投资收益率可能高于指数收益率但也有可能低于指数收益率。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除需承担上述指数型基金的特定风险以外,还可能面临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第三方服务机构风险等。请您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指数化投资的特定风险。6.如果您购买的产品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如果您购买的产品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互联互通机制(“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还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可能加剧股价波动)、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内地开市香港休市时,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请您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投资境外证券市场投资的特定风险。7.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或者封闭运作一段期间后转为开放式运作,或者基金合同约定了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且在封闭期或最短持有期内不上市交易,则在封闭期或者最短持有期限内,您将面临因不能赎回、转换转出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及“风险揭示”等章节,确认了解基金运作方式引起的流动性约束。8.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约定了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款,如连续若干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您购买该基金后,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特定风险。9.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约定了基金暂停运作条款,即出现基金合同约定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暂停基金运作,基金暂停运作期间,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则您购买该基金后,可能面临基金暂停运作直至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生效”与“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基金暂停运作的特定风险。10.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是发起式基金,则在基金合同生效日的三年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因此,您购买该基金后,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发起式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生效”、“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特定风险。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六、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