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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监督纠正冤假错案 让悲剧不再重演【关注天津:陈捷审判长与李玉安 许强 刘永强等法官隐瞒伪造行政合同“认定党员干部李孝明冒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徐光文与李士伟双方签字和指纹《伪造的房屋买卖协议》和《伪造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原法院执法监督员徐玉强控告;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陈捷审判长审理的(2010)二中民四终字第1396号民事案件中,涉及编号为10016-001536的《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该协议被实名举报存在严重问题。
协议签约主体“凯乐电器厂”已于1994年注销,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依法不能签署合同;协议上加盖的是“天津市汉沽区凯乐老年公寓”公章,而非产权单位“凯乐电器厂”的备案公章,印章使用不合法;卖方“徐光文”与买方“李士伟”的签名和指纹均非本人所签按,系案外人李孝明冒签代捺,且其在庭审中自认代签行为。
法院判决认定“上诉人法定代表人徐玉强与被上诉人之父李孝明于2005年9月21日签订《10016-001536号房屋买卖协议》”,构成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进而确认房产过户至李士伟名下合法有效。但当事人长期控告该事实系虚构,因无原始证据支持,徐玉强明确否认曾签署该协议,质疑判决捏造签约主体,涉嫌枉法裁判】。 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